CSAE标准专家组是标准化工作的咨询审查层。各领域标准专家组根据标准研制需求而设立,原则上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分支机构或相关产业联盟主持组建,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批准和备案。对暂无分支机构的专业领域或因客观原因分支机构无法承担相关工作的,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主持组建并备案。
各领域标准专家组专家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统一颁发聘书,每届聘期四年。
每个分技术领域标准专家组由10-15名专家构成,可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其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
(1)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上述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具有相关技术领域丰富的专业知识;
(3)熟悉相关技术领域技术标准情况,并愿意从事技术标准工作;
(4)组长、副组长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5)组长、副组长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及在标准化管理上能力较强,行业知名度较高。
标准专家组工作职责
根据《管理办法》,分技术领域标准专家组属于标准化工作咨询审查层,具体职责为:
1、负责分技术领域标准项目的立项审查;
2、兼为标准审核工作组,或以分技术标准专家组为主体并视需要吸纳2-3名同行技术专家组成审核工作组,负责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核。标准专家组专家亦可指派其他专家代理参加某项具体标准的审核;
3、组织对所在分技术领域发布满4年的标准进行复审。
标准专家组工作方式
1、立项审查
对于通过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形式审查的技术标准立项申请,交由分技术领域标准专家组审查。标准专家组会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承担单位实力情况(包括相关的人力资源、技术条件、试验验证手段和经费筹措能力等)进行审查,形成批准列入计划、修改后列入计划或暂不列入计划等审查意见,报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具体工作要求是:
(1)对标准项目立项申请的审查可采取会议审查(简称会审)或发函审查(简称函审)两种方式,进行审查后的处置决定应得到审核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
(2)采取会审方式时,分技术领域标准专家组负责人应在会审前一周,将会议通知及立项申请材料发送分技术领域标准专家组全体专家。会审后,将会议纪要和《CSAE标准立项审查会审查结论》(附件5)交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存档;
(3)采取函审方式时,分技术领域标准专家组负责人应将函审通知、立项申请材料及《CSAE标准立项申请函审单》(附件6)发送分技术领域标准专家组全体专家。函审结束后,分技术领域标准专家组负责人应对函审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填写《CSAE标准立项申请函审结论表》(附件7),并经分技术标准专家组负责人签字后附全部函审单交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存档。
2、送审稿审核
审核工作组人员登记及工作流程、工作方式等详见《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CSAE)制修订管理办法》第四章。
3、标准复审
根据《管理办法》,标准发布后,每4年应由该技术领域标准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包括原标准工作组人员)进行复审,以决定该标准继续有效、废止或修订。
分技术领域标准专家组当前进展
截至2018年9月,已依托专业分会/产业联盟成立了12个技术领域标准专家组,分别是:
序号 专家组 主持组建机构
1 CSAE汽车金属材料标准专家组 汽车材料分会
2 CSAE汽车防腐蚀老化标准专家组 汽车防腐蚀与老化分会
3 CSAE电动汽车标准专家组 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 CSAE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专家组 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
5 CSAE汽车燃料与润滑油标准专家组 汽车燃料与润滑油分会
6 CSAE汽车电磁兼容标准专家组 汽车电磁兼容分会(筹)
7 CSAE汽车转向标准专家组 汽车转向分会
8 CSAE汽车空气动力学标准专家组 汽车空气动力学分会
9 CSAE汽车测试技术标准专家组 汽车测试技术分会
10 CSAE汽车环保技术标准专家组 汽车环境保护技术分会
11 CSAE汽车轻量化技术标准专家组 汽车轻量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12 CSAE轮胎动力学标准专家组 轮胎动力学协同创新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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